证据的合法性是法律领域中认定证据能否作为案件依据的核心标准,其内涵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一、合法性包含的核心要素
主体合法 证据形成及收集的主体需具备法律资格。例如,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作为证人,鉴定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
程序合法
证据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获取,包括取证、质证等环节。如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因程序违法被排除,违反鉴定程序的鉴定意见也无效。
形式合法
证据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例如,书面证据需有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电子证据需满足存储规范等。
取得方式合法
证据获取需遵守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如通过偷拍、诈骗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无效。
二、合法性与其他证据属性的关系
与真实性: 两者并列为证据的基本特征,需同时满足。若证据不合法,则无论真实性如何均无法作为定案依据。 与关联性
三、法律对合法性的保障机制
程序性保障 证据需经法庭质证程序,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在庭审中质疑证据真实性,法院需结合双方主张综合判断。
实体性审查
法院需审查证据是否通过合法程序获取,且与案件事实存在逻辑关联。例如,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因程序违法被排除,即使内容可能真实。
四、违法证据排除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违反法定程序获取的证据(如未经质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行政处罚中的证据排除:
行政处罚机关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否则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无效。
总结
证据合法性是司法公正的基石,要求证据在主体、程序、形式及取得方式上均符合法律规范。只有同时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才能有效支撑案件事实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