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号检察建议”的综合说明如下:
一、核心背景与发起
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我国检察机关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型检察建议。该建议针对校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频发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建议。
二、主要建议内容
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 建议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教职员工招聘与考核机制,提升师德师风和法律意识。
强化制度落实监督
加强对校园安全规定、教职员工管理及预防性教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失职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法治与预防教育
开展系统性法治教育和性侵害预防课程,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教师依法履职意识。
三、社会影响与意义
制度创新: 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人员入职查询等配套机制,被写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社会治理
司法保护: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防止二次伤害,推进“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四、后续发展
自发出以来,最高检持续督导相关制度落实,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显著降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率。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性侵害预警、干预等机制,进一步巩固“一号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