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

时间:2025-03-29 14:26:21 计算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

明确约定终止时间,例如1年、3年等,到期后需续签或终止。

无固定期限合同

未约定终止时间,通常伴随劳动者退休等法定情形终止。

二、稳定性与职业保障

固定期限合同:

稳定性较低,到期可能终止,需重新谈判或寻找新工作。

无固定期限合同:稳定性高,提供长期职业保障。

三、解除条件

固定期限合同:

-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 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纪、单位经营困难等)。

无固定期限合同:

- 用人单位需符合更严格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经济性裁员等);

- 约定解除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适用场景

固定期限合同:适用于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或项目制任务。

无固定期限合同:适用于长期稳定岗位,如专业技术、管理岗位,或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等情形。

五、经济补偿标准

两者解除时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相同,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总结

固定期限合同灵活性较高,但职业保障较弱;无固定期限合同稳定性强,但用人单位解除权受限。选择时需结合岗位性质、用工需求及劳动者期望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