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免征范围
新能源汽车 包括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PHEV)、燃料电池车等。
残疾人专用车辆
- 座位数≤9座,总质量≤3.5吨,价格≤12万元的小型非营利客车。
特种用途车辆
公安、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
军队及武警车辆
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外交及军用车辆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人员自用车辆。
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需符合目录要求)。
二、免征条件
新能源汽车: 需在指定日期范围内购置(如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免征,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 残疾人专用车辆
其他车辆:需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三、管理方式
通过《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实施管理,纳税人需根据车辆类型和购置日期判断是否符合免税条件。
四、政策依据
相关免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公告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期间发布的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