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 全面协调可持续。具体来说,这一要求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发展:
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
协调发展:
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
可持续发展:
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这些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