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业根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的划分,主要包含以下五大类:
一、数字产品制造业
指通过数字化技术对产品进行创新和生产的产业,涵盖:
计算机制造业:生产计算机系统、外围设备、终端设备等
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业:涉及通信设备、移动终端及雷达配套产品的制造
数字媒体设备制造业:如智能设备、电子元器件等
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涵盖新兴数字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二、数字产品服务业
提供数字产品相关服务的产业,包括: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系统集成等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如网络文学、直播、数字音乐等
软件产业链:办公软件、数据库、中间件等
三、数字技术应用业
将数字技术应用于传统产业提升效率的领域:
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智能客服、图像识别等
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设备联网、智能工厂等
区块链与云计算:数据存证、云服务、分布式计算等
四、数字要素驱动业
以数据资源为核心要素的产业:
数据要素驱动业: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及应用服务
数据价值化:通过数据交易、知识产权运营实现价值转化
五、数字化效率提升业
利用数字技术优化生产流程的领域:
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包括数字化管理、智能物流、能源优化等
补充说明
数字产业化(前四大类):专注于数字技术本身的研发与产业化,如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
产业数字化(第五类):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如智慧农业、智能制造
以上分类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发布,01-04大类被明确界定为核心产业,而第五类则聚焦于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的融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