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租房提取
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提取额度:未婚职工按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16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43200元计算,对于多子女家庭,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
购房提取
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离退休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出境定居提取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特殊情况提取
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差错调整。
建议:
在提取公积金前,建议先了解最新的提取政策和条件,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提取公积金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死亡证明等,以便顺利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