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

时间:2025-03-27 14:46:13 计算机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如下:

第IV级劳动强度 :女职工不得从事第IV级劳动强度的劳动。这是因为重体力劳动可能会导致女职工出现月经失调、痛经、月经过多、月经不规则、闭经等问题。此外,重体力劳动还会增加腹压,可能导致子宫和阴道等器官被压向下,出现一时性的子宫下垂,长期持续重复作用甚至可能导致子宫倒后和轻度的子宫脱落。对于孕妇而言,从事重体力劳动还有发生自然流产或早产的危险。

其他禁忌

矿山井下作业

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避免因从事某些特定类型的劳动而对其身体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