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文化和旅游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国家+省+市+县”共4级保护体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分为多个门类,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民俗等。每个项目都有一个专属的项目编号,其中的罗马数字代表所属门类。
截至目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计1557个,共计3610个子项。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传统技艺类,有287项;其次是传统音乐类,有189项;数量最少的是传统医药类,共23项。
建议关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更新,了解最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保护情况,以便更好地传承和发展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