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哲学原理及其对应的方法论如下:
辩证唯物主义 唯物论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计划性、主动创造性、自觉选择性。 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 规律是客观的、普遍的
认识论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目的与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
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对人们的实践起促进作用,错误的认识对实践起阻碍作用。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具有客观性,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条件与范围,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历史统一。
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与上升性: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与发现真理,检验与发展真理。
唯物辩证法 普遍联系原理: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整体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整体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部分。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原理:发展的普遍性原理,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要求既要看到前途的光明,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
量变、质变辩证关系原理: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这些原理和方法论为高中哲学学习提供了基础性的指导,帮助学生理解世界的本质、认识的过程、事物的发展规律等,从而更好地应用于实际生活和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