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通常指的是 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并且要求连续或累计工作满两年以上。这种经历包括但不限于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此外,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时间也可以计入基层工作经历。需要注意的是,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体来说,基层工作经历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如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
在村(社区)组织工作,如村(社区)组织。
在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如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在军队服役,如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
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如自谋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
参与服务基层项目,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
此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可以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建议您在报考公务员或其他岗位时,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要求,确保自己的工作经历符合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要求。如有疑问,可以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