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 每月5000元。根据最新的规定,这一起征点自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适用,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在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中,可以减除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实际计算中,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得出:
缴税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因此,对于在广州工作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来说,每月收入在扣除5000元起征点以及其他相关扣除后,才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