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党管干部:
确保党对干部选拔任用的领导权,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正确政治方向。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选拔干部时,既要看其才能,也要看其品德,品德优先。
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选拔干部要广纳贤才,不局限于一地一域,不拘一格降人才。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选拔干部要符合事业需要,确保人岗匹配,人事相宜。
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选拔干部要公正公平,注重实际工作成绩,得到群众认可。
民主集中制:
在选拔干部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最后集中决策。
依法依规办事:
选拔干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此外,还必须符合一些具体的硬性条件,例如任职年限、多岗位锻炼经历、学历要求等,以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选拔任用出的党政领导干部能够忠诚于党、服务人民,具备领导事业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