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入侵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
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
情节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单位犯罪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建议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
提高公众对网络安全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技术防范: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更新系统和软件,防止恶意软件侵入。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间的司法管辖权协调,共同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